中摄权协首次分配一百万稿费
发布会现场 小A 摄
在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4月26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北京举行发布会,启动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一百万元稿酬向摄影作品的合法著作权人分配,这是自我国《著作权法》颁布教科书法定许可规定后,首次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向摄影作品著作权人分配稿酬。 发布会介绍了中摄权协自成立后,紧密团结会员和摄影著作权人,依法与教科书出版社就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向著作权人付酬所进行的不懈努力和少数出版单位的积极配合,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对作品权属明确的使用费向相关作者进行转付的情况。对于转付不尽的使用费依据协会章程和分配办法向会员进行分配。 这次参加分配的人员除2011年前加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会员外,参与发起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成立的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中国人像摄影学会、中国民俗摄影协会、中国女摄影家协会2011年前加入的会员,也可以在履行加入中摄权协手续后,参与稿酬分配。 教科书摄影作品使用费分配,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向摄影著作权人分配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版税的先河。体现了摄影家的尊严和光荣,提高了对摄影著作权保护的意识,促进了中国摄影繁荣和发展。 国家版权局管理司宋萍萍,中国摄协分党组成员、秘书长高琴,中摄权协副主席王郑生,中国文联权保部李玉龙,中摄权协总干事林涛,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常务副秘书长赵建伟,中国人像摄影学会秘书长马志霞,中国艺术摄影学会副主席、秘书长范小强,中国摄协各直属媒体负责人、中央等新闻媒体代表,摄影作品《开国大典》作者陈正清的著作权继承人陈东等数十人出席了发布会。 宋萍萍说,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举办这样的活动非常有意义,体现了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尊重创作,保护版权”的主题。她在发言中还介绍了教科书法定许可工作的实施过程,并介绍了关于教科书支付个人摄影作品版税的问题。具体实施是在两个月内直接将版税交给作者,寻找不到作者的会将稿酬交付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分配。 高琴同志代表中国摄影家协会致辞,她说:中摄权协在成立以来的近8年时间里,做了大量基础性、事务性工作,今天的分配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对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向摄影家分配稿酬,影响重大、意义非凡。目前中国摄协与中摄权协紧密团结会员,代表广大摄影家的利益,努力推动和积极参与国家的修改《著作权法》工作,我们所提出的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增加视觉艺术追续权、完善广播权法定许可等三项修法建议,已被写进了新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希望中摄权协借此契机,推动落实中国文联新的职能:“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进一步推动中国摄影事业的繁荣发展。 林涛向《开国大典》摄影作品的作者陈正青的合法继承人陈东发放稿酬 小A 摄 王郑生向组织参与发起中摄权协的各协会机构颁发公告 小A 摄 会上林涛向陈东发放稿酬,王郑生向组织参与发起中国摄权协成立的中国摄协、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中国人像摄影学会、中国民俗摄影协会、中国女摄影家协会颁发《教科书摄影作品使用费分配公告》。 发布会主办方还就与会的新闻媒体的提问进行了解答。
就教科书摄影作品使用费分配
问: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是一个什么组织? 教科书摄影作品稿酬的第一次集体分配,是中国版权保护的喜事,也是摄影界的大事,我们将共同见证中国文艺权益保护事业的历史性时刻。在不断推动教科书付酬工作的同时,还要把会员摄影家的利益不断体现在国家修改《著作权法》的工作中。目前我们所提出的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增加视觉艺术追续权、完善广播权法定许可等三项修法建议,已经被写进了新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这对提高摄影家的法律地位、提升全社会对摄影创作劳动的尊重将产生重要影响。我们相信,有大家的共同努力,中国文艺事业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责任编辑: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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