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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摄影卡通形象设计的启事

时间:2013-07-20 16:24来源:未知 作者:123 点击:
     关于征集摄影卡通形象设计的启事
国际摄影协会(以下简称IPA)是由世界各国摄影师、摄影团体组成的经合法注册的国际性的摄影组织,是联合国文化总署的结盟单位。目前,IPA已经在世界各地建立了40多个分支机构, 注册会员众多。现面向社会征集以狗为题材的摄影卡通形象,具体细则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截止(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二、设计要求
1、卡通形象以狗为设计主体,可以参考和融入熊猫的形象元素。所有设计应融入摄影的元素。
2、可以拟人化设计,形象健康、具视觉吸引力、冲击力和亲和力、谐趣可爱、易于记忆和传播。
3、卡通作品及因此延伸的产品的定位是面向全世界喜欢摄影的人,而不是为了摄影协会而设计。希望其产品对喜欢摄影的人能够传达人见人爱、引起收藏、拥有的欲望的效果。
4、卡通形象应考虑适合动画、Flash创作、电视展播效果,同时也便于纪念品的设计制作,方便制作公仔、模型等礼品的应用;
    5、可以加入照相机、脚架、摄影背心等摄影器材元素,充分体现摄影行业、摄影人的独特的个性特征。
   6、 完整的应征作品应当包括卡通设计图稿、三视图(正面、正侧、背面)、4个基本表情图(喜、怒、哀、乐)全彩效果图及简短设计创作理念文字说明;比较完整的设计有利于提高评选过程中对设计方案的应用效果评判。
 三、投稿形式
    1、 图稿以电脑制作为主(如是手绘将翻拍为电子文件),投稿电子图案每张不小于800像素.所有作品请转换至JPG格式后上传,应征者必须能够提供高精度300DPI以上的卡通形象电子档设计原文件彩色版和黑白版各一份(格式可以是TIF、PSD等);
设计稿必须提供完整可用的矢量文件,当被评选中标之后,能够及时快速的提供所有资料,并根据需要进行适当修改。
2、请将设计作品 (附设计文字说明) 电子版可通过E-mail发送,邮件标题请标注为“摄影卡通形象征集”。
 四、版权声明
    1、参加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领取奖金奖品。
    3、本次征集方案应征作品一旦入选,经评委会评定后按不同水平和档次奖励设计者,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或奖品后,国际摄影协会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而不支付报酬,设计者不得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4、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征集方不退稿,设计者自行处理。
    5、参加本次征集的投稿设计者或设计机构均视为同意以上声明。
五、评选方式
将于2014年1月 ,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并从中选出特等奖1名,入围奖4名。    
 六、奖项
    特等奖1名 现金10000元/名、证书。
入围奖4名 奖品价值2000元/名、证书。
七、其它
1、作品评选以后需公示20天,有版权异议的在调查了解之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获奖名单,发现涉及版权问题的将撤销获奖资格。
2、寻金属、塑胶、毛料等不同材料的专业承制卡通延伸产品的厂家,开发合作生产系列产品。诚邀各地代理商代理销售产品。有意者请将单位的介绍及成功案例、联系方式发至邮箱(文件名为“卡通合作”)。
3、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ipa001@126.com
网站:www.ipa001.com
咨询联系:国际摄影协会(广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05号伟诚广场2005室。
电话:400-8258-388,传真:020-38665070
联系人:黄先生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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